“我们幼儿园采用的床铺是符合标准的,监管力量也是足够的。”法庭上,作为被告的奉贤区某幼儿园负责人辩称。话音未落,原告席上的孩子父亲李某不耐烦地甩手示意其打住,反驳道:“那当时午睡室里为何只有2个老师?还有1个去哪了?”
2020年9月28日午后,李某4岁的孩子在被告幼儿园午睡时突然醒来,翻身跌落摔伤,园方紧急将其送医并垫付医药费。但围绕随后产生的10万余元治疗费用和赔偿,家长与园方发生纠纷,并于近日诉至奉贤区人民法院。
视察人员在午睡室外聊天惊醒幼儿
面对原告要求园方承担监管失职责任并索赔18万余元的诉请,被告代理人回应:“我们尽到了教育监管责任。”他援引孩子老师的表述称,事发时是孩子“自顾自地翻越围栏摔下的”,随后老师第一时间对孩子展开救助,并送往医院、承担了医疗费。
原告席上,孩子的父亲双手抱肘撑于台面,神情不悦地瞪着被告席。原告代理人说:“对于被告的说法我们不认可。因为事发时午睡室内没有监控,孩子只记得自己一开始在睡觉,然后突然醒了,后面就掉下来了。”原告同时披露了一个细节,根据老师的说法,学校当时有人前来视察,就在孩子们的午睡室附近说话,“声音吵醒了很多孩子。”
被告也承认当时确有人在午睡室外,但称:“并没有吵醒很多孩子,只有原告孩子可能听到外面有人说话,好奇起身观察,导致摔伤。当时老师已经看到这一幕,想制止却来不及阻拦。而且原告孩子平时就比较活泼好动,所以我们并非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而是救援不及。”
“既然如被告所说,只有1个孩子被吵醒起身,那为何2个老师都没能及时防止这个孩子摔伤?又不是他自己瞬间跳下床来的。况且既然知道孩子活泼好动,又为何安排其睡在上铺?”面对原告代理人的质问,被告坦言,园方确实没考虑过因为孩子好动而将其调整至下铺。
童床围栏高225毫米低于国标
原告指出,事实上,园方一个班有30多个孩子,并非园方负责人之前所称的25个孩子配3个老师,至少事发当时午睡室里只剩2个老师,而睡在上铺的孩子却有10余名,客观上制造了较大的监管难度。
此外,原告发现市面上同款儿童床的围栏都在400-500毫米高度,国标要求也是300毫米以上,而园方配备的童床围栏仅225毫米,不符合国标,更存在左右高度不一致的现象。最让家长不解的是,9月中旬老师发来的一段视频还显示,原告孩子睡的床,高的一侧护栏反而贴墙,不足225毫米的矮侧护栏才临空,这就给孩子摔伤进一步埋下了隐患。
对于原告关于童床不符合国标的说法,被告称原告提供的视频证据只剩缩略图,因此对真实性存疑。而且开学前,园方曾开展过大扫除,因此对童床有临时调整也有可能。在原告摔伤当日前,园方已把童床护栏较高一侧调整到外侧。
原告认为:“即使是开学前大扫除,也应该在孩子入学前就把童床朝向恢复原位,何以到开学半个月仍未调整?况且我们同样对被告说的孩子摔伤前床已调整好不予确认。”
庭审最后,法庭未当庭对本案作出判决,但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由法庭主持进行调解。
记者 | 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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