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古都长安小法师,一个专注于身边法律问题的小法师。
近年来,结婚率和结婚人数持续下降,离婚率持续走高,未婚同居率也在不断上升。
根据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出生队列为1980-1984年男性的未婚同居率为30.33%,女性为26.79%;出生队列为1985-1989年男性的未婚同居率为37.99%,女性为33.13%。
由于婚姻的稳定性下降,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同居,收入低的人群中同居率更高。
专家:目前中国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启动同居法立法研究。
专家建议中国的立法部门借鉴瑞典的《同居法》,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启动中国《同居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或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增加有关未婚同居的法律条款。
瑞典在2003年出台《同居法》,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区别是:
如果两人结束了同居关系,需要分的财产只是两人共同的常住居所和里面的家具家电;
如果两人结束了婚姻关系,瑞典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采取均分规则,伴侣双方各获得共同财产的一半。
在生育子女方面,同居双方都是孩子的合法父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在入学、户籍等方面享受的待遇不会有任何差别。
小编认为:
第一,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未婚同居被部分人接受,但仍未形成全体社会的共识。我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传统文化和习俗深入人心,启动《同居法》立法研究是对当前社会观念的冲击。
第二,出台《同居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不能解决当下发生的纠纷,还会对现行婚姻制度造成冲击,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律的严肃性,在《同居法》的利好加持下,中国男性也将迎来解放。
在美国,上到奥巴马下到贫民窟,很多黑人都不知道自己爹是谁。
法国同居关系盛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法国男人浪漫。
中国男人可以吸取西方和黑人的先进经验:
结婚?同居多好。有娃了?下一位。
专家:单身女性愿意生小孩有利于提高生育率,建议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
虽然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并不禁止单身女性生育,但是某些部门的文件规定却在事实上侵犯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
基于生理原因,单身女性如果想独立生育就需要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但是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规范》(卫科教发〔2003〕176号)中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此规定从实际操作中造成了单身女性无法使用精子库、冻卵等人工辅助生殖相关技术方法行使自己的生育权。
中国不允许单身女性冻卵和做试管婴儿的政策,其实可归咎于过去限制生育政策的残留的惯性。但是现在中国的生育政策已经从限制生育转向鼓励生育。现在有些单身女性愿意用自己的金钱和时间去尝试生小孩,其实有利于提高生育率,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不应该禁止。
小编认为:
鼓励单身生子,确实有利于提高生育率的,但后患无穷。
第一,目前部分地方的地方法规将提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而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前提就是需要结婚证。这就意味着未婚生子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鼓励单身生子意味着家庭的解体。想要“传宗接代”不再需要结婚作为条件,选择结婚的人数一定会大大减少。毕竟婚姻是“枷锁”,要么选择孑然一身,要么选择相对宽松的同居关系,这不失为一个理性人的选择。
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
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
所谓家国情怀,没有家,国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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