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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是在你医院没有的,你必须给我赔偿200万。”
近日,山东临沂兰陵县的杜先生爆料称,妻子在兰陵县人民医院生产后,孩子经抢救无效去世。家属认为,医院对孩子去世负主要责任,提出索赔200万。
根据杜先生提供的病历资料显示:患儿试产失败,因“胎心减慢”急行剖宫产娩出,羊水III度污染,心率约20次/分左右,全身皮肤苍白布满胎粪,立即给予气管插管,置管后气管内吸引未见异常分泌物,鼻腔及口腔内可见胎粪样物……
图源“正观新闻”
剖宫产是产科医生轻车熟路的手术,为什么抢救不回期待已久的小生命?
原来,生产前,因妻子产前在医院检查一直正常,且之前顺产过2孩,因此,要求先试试顺产,实在不行,再考虑剖宫产。所以在1月6日刚住院时以及下午正式生产前两次拒绝医院的剖腹产建议。杜先生表示:我们什么都不懂,到医院来生孩子,就是为了保证老婆和孩子的安全,他们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哪怕我一直不同意剖腹产,他们也有责任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
但医院和山东兰陵县卫健委刘主任均表示,在生产过程中,医院曾4次向产妇家属提出剖腹产的要求,但均被家属以“提倡顺产”为由予以拒绝,延误了关键时机,最终导致孩子不治身亡。
由于未达成协议,1月11日,杜先生和母亲在医院争执大闹,被警方带走。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警方正在调查中。
图源“观察者网”
因为分娩方式的选择,发生的医患纠纷不止这一起。
2018年10月,孙某及其家属因要求剖宫产遭拒,殴打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热议。虽然打人者已被刑拘,众人纷纷谴责暴力伤医,但事件所折射出“分娩方式能不能自主选择”的问题,值得关注与探讨。
分娩方式孕妇有权选择吗?
事实上,分娩方式并没有“选择”一说,剖宫产也不是一场“有钱任性”就可以做的手术。
有哪些情况需要做剖宫产?
医学上对此有严格规定,它包括孕妇和胎儿两方面。
孕妇方面:
头盆不称如骨盆明显狭窄或畸形,或骨盆无明显狭窄而胎儿较大,相对头盆不称,经严密观察一段时间试产失败产妇;
子宫先兆破裂产妇;
子宫有肌瘤阻碍先露下降,或宫颈水肿、坚硬不易扩张产妇;
宫缩乏力经处理无效,伴有产程延长产妇;
胎位发生异常如臀位、横位不能经阴道分娩产妇;
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妇;
有剖宫产历史者,或曾做过较大的子宫肌瘤剜除术者;
产妇年龄在35岁以上,多年不孕或多次流产;
不能承受分娩体力负担的严重心、肺、肝、肾疾病患者或子痫产妇等。
胎儿方面:
胎儿宫内窘迫(胎心快、慢或不规则,羊水中混胎粪),或孕母有严重胎盘功能减退;
巨大胎儿:胎儿体重可能超过4000克;
胎儿脐带脱垂,胎心尚好,估计短时间内不能经阴道分娩等。
生产的过程和并发症千变万化,让你“说不准”。如果孕妇有以上的情况,需经医院妇产科医生检查,必要时剖宫产。
在开头的案例中,该产妇虽然已顺产2胎,骨盆没有问题,但年龄增加,宫颈口弹性会随年龄增加而下降。且据超声示脐带绕颈,在试产过程中,有发生胎儿窘迫、胎方位异常可能,导致难产。
如果此时产妇和家属不配合医生,在需要剖宫产的情况下仅凭过去的经验,多次拒绝签字剖宫产,最终受伤的是自己和孩子。
你觉得谁对谁错?
你认为孕妇能自主选择分娩方式吗?
参考文献:
[1][1] Betran A P , Torloni M R , Zhang J J , et al. WHO Statement on Caesarean Section Rates[J]. BJOG: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bstetrics & Gynaecology, 2016, 123.
[2]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产.剖宫产手术科学组的共识产科学组(2014)[J].中华妇科杂志,2014,49(10):721-724.
[3]杨慧霞. 剖宫产的现状与应对措施的思考[J].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2011, 14(1):3.
本文首发:医学界妇产科频道
本文作者:小香蕉
责任编辑: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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