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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轮流“祸害”20岁女孩,致其怀孕生下男婴,不知谁是生父,你怎么看?
真的很可悲!低素质教育,加上落后地方“女性地位卑微”等因素,导致越南当地出现了骇人听闻的事件:父子轮流“祸害”20岁智障女孩且导致其怀孕生娃!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错误的家庭氛围真的会影响孩子的成长,父子轮流“祸害”20岁智障女孩新闻则是最让人难受的存在了;每次看到这个新闻,小编心里面都会特别难受,终究是落后的家庭氛围,加上低素质,才会导致一次次悲剧事情的发生,女孩是无辜的,其生出来的孩子也是无辜的。
越南当地,竟然出现父子轮流“祸害”20岁女孩致其怀孕生娃的案件
活在安稳幸福生活的我们,每次看到一些“独特”新闻都会觉得毛骨悚然,而其中“性骚扰”“侵害”等话题,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为何法治社会也存在父子祸害他们的案件?其实这个案件是出自于国外。
父子轮流“祸害”20岁女孩导致其怀孕生娃,这是出现在越南比较轰动的新闻!一方面是案件中出现了“父子”的特殊关系,而另一方面则是当时女主竟然是一位“特别的孩子”,她不懂保护自己,更没有能力保护自己。
这位拥有20岁外貌的女孩,其实只有6岁智商,而她竟然是独自在家的时候被自己的亲戚所“侵害”!甚至是在怀孕生娃后,他们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这个新闻出现后让很多父母都开始为自己的女孩担心了。
并非女孩不懂求助,而是智商只有6岁的她“被恐吓”
对于这件事,很多网友都是质疑的,为何这位女孩不抗拒和求助?要是她有呼叫也不至于会出现这样悲剧的事件吧?首先,我们要明白这件事是发生在越南当地,当地和中国是完全不同的地方。
在越南,女性的地位是很卑微的,而女孩被“伤害”的事情更是见惯不怪;加上这位智商只有6岁的女子,面对这对禽兽父子的伤害时几乎没有呼叫的可能!她可能准备呼叫已经被对方所控制,加上父子对这位女孩的“恐吓”,以至于事情发生后女子一直不敢说出来。
直到宝宝长大且出生,母亲意外发现女孩“肚子不妥”时后悔已经没有多大的作用了!他们只能等待宝宝的出生,才可以去追究这对父子的问题。
低素质教育对后代影响很大,以至于男孩才跟着父亲“祸害”他人
了解父子轮流“祸害”20岁智障女孩这件事后,很多人父母都是震惊的,大多数父母都无法接受社会中存在着“人渣家庭”!存在丧心病狂的父子。
不要以为这些行为只出现在国外,其实国内某些落后地方也难免会出现这样的家庭;低素质教育的家庭,他们缺乏教育自然不懂得违反法律的严重,更不了解“伤害”要面对的事情,做出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不意外了。
就如比较轰动的“大连10岁女孩被害”案件中,也因为低素质家庭影响,以至于这位男孩竟然因“女孩拒绝自己”而把对方伤害,而其母亲还安静帮忙处理尸体的恶劣行为!低素质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一辈子的,作为父母应该让孩子有高素质的教育,也应该让孩子有良好的心理。
这真实的故事让人难受,同时警惕我们要提高对孩子的素质教育
父子轮流“祸害”女孩案件让所有父母都沉默了,这件可悲的事情中,无论是女孩的父母,男孩和父亲都有很大的关系;要不是母亲疏忽留下女孩,也不会被禽兽父子所伤害,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教育孩子“保护自己”。
孩子的世界很单纯,没有接触“邪恶”的他们是不知道社会的险恶;作为父母,应该多跟孩子沟通,也需要让孩子了解真实的社会,最起码在遇到坏人的时候,孩子懂得去求救而不是哭。
我们都不期待“父子轮流祸害女孩”的事件再次发生,更不希望出现在自己的身边,那么,我们就应该从自身开始好好教育孩子,用良好的素质教育让孩子懂得保护自己,也懂得保护他人。
梁倩的养父母怎么处理
必须追,当时就算她捡到了,为什么不去派出所报案,分明是偷的,必须重判!
养父母是夫妻养育别人所生的孩子。也叫收养人。
法律上,收养是透过法定方式,赋予收养者与被收养者,发生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权利义务的一种身份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亲子血缘联络之人间,以法律规范而拟制双方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法律规定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该法规定,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河南周口父子反杀夜闯行凶者,最终的审判结果如何?
河南新乡市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村民张好峰家因为举报村支书,遭到了村支书儿子的上门报复,十天之后,村支书儿子再次上门儿,两方再次发生冲突,慌乱之中,村支书儿子被砍中要害死亡,法院认为,张好峰父子属于故意杀人罪,并不构成正当防卫,最终二人被判处死缓,而张好峰父子坚持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申诉11年,2019年,张好峰妻子再次提出申诉,经河南省复查认为,原审处理并无不当,不符合抗诉条件,不提请抗诉。
案件始末
封丘县清河集村九名村民,联名举报村支书,其中就有张好峰,村支书的儿子怀恨在心,得知被举报的当晚就带人来到张好峰家门口寻仇 ,而此次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被打伤住院,报警之后,对方却声称自己早就出差,甚至他的工作单位都开具证明说村支书的儿子当晚并不在家,由此可见,村支书一定在背后做了手脚,就是想要报复这些举报的村民。
见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受到任何惩罚,17天之后,村支书的儿子再次带人上门骚扰张好峰一家,用踹门等一系列行为,对张家实施暴力,而张家早就已经挨过一次打,此次早早的报警,在院墙内瑟瑟发抖,拿着木棍防卫等待警察的来临。最终家里的大门也经不起如此的暴力,还是被攻破,张家父子也只能跟来人进行火拼,来人都是带着武器来寻仇的,可想而知,他们并没有想善了,在混乱当中,村支书的儿子被砍中要害。流血过多而亡。
案件关键内容
首先这对父子是举报村支书,这在全国范围之内应该大力提倡,村支书儿子第一次上门的时候,父子报警都无可奈何,可见村支书在村子里可能是只手遮天,对于这样的人,如果张氏父子没有奋起反击的话,可能这一家人在村里都混不下去,村支书的儿子带人上门寻衅,属于报复,两次上门,将社会法纪视为无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父子二人是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之下才反击,究竟是属于正当防卫误杀,还是属于故意伤人,法院应当审理清楚。
案件总结与反思
或许很多人看到法院判决都会觉得不公平,明摆着对方是来寻仇,难道自己还不能自我保护吗,可是我们应该看一下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这是12年前发生的案件,当时在全国范围之内,对于正当防卫的判决非常慎重,基本上只要出现人命,都会认为是防卫过当,这是法律对于生命的最大尊重。
河南周口野外草地惊现几个月大的男婴儿,得知真相后,众人为何愤怒?
真相的确是让人愤怒!就因为小两口之间发生矛盾、争执,竟然把孩子当作出气筒,直接将幼小的孩子扔在路边的草地上,就这么不闻不顾的走了!真的是置孩子的生命安危于不顾,没有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让人唾弃!
男婴被遗弃
10月15日,河南周口,214省道鹿邑县杨湖口镇一出生才几个月的男婴被遗弃在路边草丛上,无人问津!婴儿看起来非常的小,被包裹在襁褓当中,整整齐齐,衣着干净,直接就被放置在路边的草地上。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观的路人越来越多,纷纷替孩子担忧了起来,热心市民检查过孩子的身体,发现并无缺陷,怎么好端端的身体健康的孩子被别人抛弃呢?婴儿更是不哭不闹,看起来精神饱满,这不像是被人遗弃。媒体致电当地派出所了解相关案情,民警表示:这并不是弃婴,只有一对年轻的小两口当时吵架,就将孩子直接放在路边,孩子还被别人抱走,正准备当做弃婴送给别人……
父母缺失责任
幸亏是及时的将孩子找回,如果说孩子在草地上受到伤害,你们不会后悔吗?将刚刚几个月大的孩子就直接独自一人放在野外,心可真大!或者说完全不配称之为人父、人母,你们已经缺失了身为父母的责任,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父母?吵架不要自己刚出生的孩子!这么没责任心生什么孩子,因家庭纠纷丢弃孩子,孩子有缺陷,经济困难等等都不是丢弃孩子的理由,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孩子不是夫妻两人情绪爆发的出气筒,更不是赌气的筹码!父母再怎么样吵架,孩子是无辜的,这样的父母都有,父亲就不说,母亲都能做出来,何况那么小,有担心宝宝的安全吗?还好没出事,要不然让你后悔一辈子。
做人需要尽责
从该事件就可以大概看得出来这对父母的年纪肯定不大,或许他们自己也是个“孩子”,其实说真的,有些人如果不明白责任为何物,真的不要随意将新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不能够提供好的生活环境,又何苦去折磨别人呢?就连一个最基本的责任都尽不到,又谈何去将其抚育成人?人确实是有冲动的时候,可再怎么冲动,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需要有所顾忌啊!能够直接将孩子丢弃在路边草地,这是有多么的狠心?只能说这个孩子出生在这个家庭,真的是太不幸了,也希望这对年轻的父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杜绝此类现象的后续发生吧!
周口男婴生父抓了吗
周口男婴生父抓了。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和其亲友策划,根据警方调查通报,周口男婴生父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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