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全国助残日手抄报图片一
全国助残日手抄报图片二
一、全国助残日手抄报内容:
1、你我牵手,共奔小康
2、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共享文明成果,加快小康进程
4、共享文明成果,实现同步小康
5、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6、关心我身边的残疾人朋友
7、关注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8、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9、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10、助人为乐,助残为荣。
11、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
12、同行你和我,共圆中国梦
13、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残疾人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14、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
15、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风尚。
16、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残疾人事业
17、弘扬自强精神,播撒关爱阳光
18、弘扬自强,传递关爱
19、情系残疾兄弟姐妹,奉献一份诚挚爱心。
20、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二、全国助残日手抄报内容:全国助残日活动意义
每年一次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其意义广泛而深远。
通过与有关部门共同会签下发“助残日”活动文件,不仅加强了文件的权威性,而且广泛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障了“助残日”活动在各地的顺利开展。通过协调有关部委、单位参与“助残日”活动,使各职能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贴近残疾人,加大了政府各个领域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
通过充分动员公共传媒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报道残疾人事业,团结和激励了一大批理解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新闻界朋友,利用各种传媒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在全国形成了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热点,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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